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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规范建设 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现新突破
更新时间:2016-05-07 09:03:46

  

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规范建设

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现新突破

——在全县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启发

2016325

 

同志们: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今天召开全县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交流,谋划今年和决定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就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自身建设作出部署和要求。

刚才,白塔埠和房山两个镇就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做了交流发言。这两个镇的做法各具特色,亮点突出,我想大家听了之后应该受到启示,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同志们,各乡镇人代会刚刚落下帷幕,各项工作也在步入正轨。经过努力,各乡镇、街道在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实现较大突破。目前我县19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主席、主任14人,专职副主席7人,有2个乡镇同时配备了专职主席和专职副主席,有10个乡镇已经配备、正在配备人大秘书。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基本全部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

但是,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对比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乡镇人大工作职能定位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思路模糊,方向不明确;各项法定职权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代表工作不够扎实,人大活力不足等,影响了工作质效和人大形象。

201511月,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县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这个文件,今年3月,县委24号文件转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这两个文件是我们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抓手,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深化认识、有效推动实践。下面,就规范新形势下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新形势下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思想认识决定行动。认识深度决定行动高度,认识高度决定行动速度。思想的统一,认识的提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一,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和特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容和本质。从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来看,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助于培养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习惯和素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让基层群众亲身感受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优越性。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看,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基层实践中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能够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注入新活力。

其次,加强乡镇、街道工作和建设,是推进全县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形象地说明了打好基础的重要性。乡镇、街道处在我国政权组织体系的最基层,乡级人大是人民政权建设的根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当前,在多期叠加的重要时期,我县迫切需要形成一个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迫切需要把全县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助推发展的强大合力。规范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国家机关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有效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组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把党的意志更好更快更加广泛的转变为全体群众的集体意愿,形成同心同德、励精图治推进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加快依法治县进程的迫切需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东海,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面广量大的执法、司法工作主要集中在基层。乡镇、街道人大肩负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地区全面贯彻实施的重大职责。乡镇、街道人大通过加强对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可以保证行政权、司法权在基层得到依法有效行使,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增强基层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总之,只有依法治乡了,依法治县、依法治省、依法治国才有坚实的基础,在这方面乡镇、街道人大的作用不可或缺、不容低估。

二、明确职权,主动作为,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对乡镇人大的职责做了具体规定。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是法律授权。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经常性监督工作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从服务大局出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落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有关工作改进。二是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及调整方案,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为人民管好钱袋子。三是组织执法检查,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和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并向主席团报告整改情况,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就政府专项报告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调查视察,回应群众期待。五是对本级政府和乡镇、街道“七站八所”工作进行评议,加强部门工作监督。

没有触动的监督就等于没有监督。行使监督权应注意加强跟踪督办。能否落实人大监督以后的整改工作,工作改进得怎么样,是衡量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的标志。不要追求表面的热热闹闹,要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工作,才能真正产生实效。各乡镇人大要利用主席团会议,把政府的整改情况反馈给代表和群众,达到推动政府工作的目的。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宪法、地方组织法及监督法赋予了乡镇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了党的方针路线、人民群众意志、国家权力的统一,表现为审议讨论、作出决议决定。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注意:1、合法性原则。根据法律规定,乡镇人大根据国家计划,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批准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民政工作计划,撤销、乡镇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2、重大性原则。即对行政区域有全局意义,群众关注度高,投入公共资源多,实施时间长的事项。根据2015年中央18号文件,乡镇人大还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事项: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措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3、从实际出发原则。各个乡镇情况不同,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掌握。比如对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规模的确定,有的地方以投资50万为最低标准,有的地方以投资500万为最低标准,要结合地方的发展实际来行权。4、法定主体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县级及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重大事项决定权,但是在乡级层面,重大事项决定权赋予了人代会,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主席个人切勿错用、滥用。

(三)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年初的人代会在一季度召开,主要是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报告、履行乡镇政府和人大领导人员任免的法律规定程序等。年中的人代会在三季度召开,主要是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批准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对政府部门工作开展评议等。没有选举事项时,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少于1天,保证人大代表充分审议各项报告、议案。有选举事项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会期。

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要有计划的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所在。要做到“四个一”:搭建一个履职平台,就是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按照“六有”标准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通过定期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充分了解和准确反映民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建立一个活动载体。在代表中广泛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激发代表主动履行、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政治热情,推动快速形成履职成果。形成一套管理机制,就是代表履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健全代表建议精准交办、重点督办、评议促办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定期回选区见选民、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优秀代表表彰、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更好地引导和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明确一个标准,就是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要根据市委“足额按时、专款专用”要求,每人每年要不低于600元,列入同级预算。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也要适当给予补贴。

(五)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要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关键环节,作为监督政府“七站八所”的重要切入点,作为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当牵头重点督办,并视办理情况,可以提交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评议或专题询问。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利用县人大官网和乡镇人大二级网页当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情况,提高议案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

(六)正确把握“三个关系”。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握与党(工)委的关系。党委是领导核心,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乡镇、街道人大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要紧紧围绕乡镇、街道党(工)委中心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乡镇、街道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以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及时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协调沟通。二要坚持依法履职,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法定,即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单向的,不可逆转的,是一种国家体制。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国家政权机关,虽然性质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纠正偏差与支持工作统一起来,讲成绩实事求是,提问题直言不讳,谈对策有的放矢,抓督办坚持不懈,大力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决定而不指挥、参与而不包办。三要坚持群众路线,把握好深化改革与保障群众利益的关系。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县乡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始终持人民主体地位,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以更加规范的程序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质效和水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制度建设,是基层人大工作的基础所在。要在宪法、法律及现行制度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基层人大工作。

(一)建立主席团议事规则。人大工作和党政机关的工作有很大不同,人大主要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既保证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有法可依,也保证了政府对人大工作程序有章可循。

1、会议制度。主席团会议会期,根据议程多少确定,要保证主席团成员能够充分讨论审议议题,一般不超过一天。主席团会议由乡镇人大主席负责会议召集,主席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主席团会议须有主席团全体成员过半数出席,少于或者等于半数,不能举行。主席团成员按时出席会议,既是法定职责,也是权利,更是义务。主席团举行会议时,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主席团审议意见,并对意见进行研究落实,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反馈给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2、议事程序。一般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就上会议题征求主席团成员意见。二是就相关议题,听取政府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政府负责人的授权下向会议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必要时,会议可以听取专业代表小组或者主席团调研组关于报告内容的调查报告。主席团执法检查报告由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向会议报告。三是审议讨论。可以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政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一并参加审议讨论,听取意见、回答问题,还可以对讨论中的有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3、意见形成。乡镇人大秘书要对审议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梳理,形成主席团审议意见,反馈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工作不足进行整改。主席团成员可以根据议题的重要程度和审议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表决或者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及时报送至党委及相关领导,作为对政府和部门工作的考核参考。

(二)建立日常工作制度。乡镇人大日常管理是人大工作的重要部分和基础,这关系到人大工作和整个队伍的良性运转。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等。也可以借鉴外地乡镇的做法,把成熟的监督手段,督办代表建议的办法等经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严肃性。只有制度健全,我们才能找到着力点和抓手,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三)建立代表工作制度。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得如何,对搞好乡镇人大工作举足轻重。首先要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搭好人大代表的履职平台。按照省市人大的要求,结合韩继承主任的培训,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其次要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打通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发挥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再次要建立代表活动制度,建好代表活动载体。白塔埠人大提早谋划,全面开展的“双亮、双联、双比”活动,推动了人大代表接地气、履好职,给我们其他乡镇提供了参考范本。会上我们下发了在全县市、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是要让代表动起来,作用体现出来。各乡镇在开展这个活动的同时,可以因地制宜、集思广益,创新本乡镇特色的代表主题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练好内功,务实创新,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打铁还需自身硬。乡镇人大自身要练好内功,强壮体魄,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位置上来。

(一)强化作风建设。乡镇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第一线,担负着重要的法定职责、人民群众给予更多希望和重托。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关键在人大的领导干部。到人大来工作,不是照顾性安排,也不是工作性过渡,而是一份责任担当。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精神,摒弃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思想。我们要树立担当精神,保持昂扬锐气,摒弃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畏难情绪,以“忠诚、使命、和谐、进取”为价值取向,积极主动履行好法定职权。我们要树立“工匠精神”,保持久韧性,摒弃满足现状、见好就收、得过且过的平庸思想。全国“两会”期间,“工匠精神”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也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做好人大工作也显示出对“工匠精神”的极度需求。“工匠精神”就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精雕细琢,注重细节,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人大工作也要像匠人一样,用放大镜观察社情民意,用耳朵静听群众呼声,用心对待人大监督工作。

(二)改进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的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就是建言献策。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看家本领。调研研究是当前各乡镇、街道人大亟需补上的一课。

一要端正调研的态度。要树立责任意识,以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职责,克服随意性和表面性。加强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并做好调研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调研能力和水平。二要综合运用调研方式、方法。尽量收集鲜活生动的调研材料,为形成调研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轰轰烈烈搞形式,热热闹闹走过场”的情况。灵活运用随机调查、上门走访、座谈讨论、明察暗访等调查方式,尽可能的听到更多的声音、收集不同角度的建议,保证信息的全面和完整,突出层次性和纵深性。三要提高调查报告质量。形成报告过程中,务必坚持“四不唯”原则:一是“不唯上”,不能为迎合某些利益群体或某些领导的意图,去任意剪裁或刻意歪曲客观事实。二是“不唯书”,不能让书本上、网络上已有的结论忽略了当前现实。三是“不唯众”,要善于从多数人意见中辩证分析,去伪存真。四是“不唯己”,要解放思想,从新的角度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创造性地推进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还可组织调研组成员讨论修改,通过集体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提高调研报告的质量,确保调研报告成为党委、人大及政府最有说服力的决策参考。

(三)加强学习培训。当前我们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对工作程序还不熟,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学习人大知识、相关法律,一门心思钻研人大工作、有关业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学习。

首先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学习,结合县人大机关开展的“懂、知、善、办”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懂得人大内涵,懂得人大工作,探索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三个自信”。其次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坚持、八个到位”要求。再次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合法合规,为依法治国奠定基础。四要加强国情县情的学习,充分掌握县委决策部署、民意诉求和社会热点,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接地气、贴民意。最后,加强工作方法的学习,对工作职权、监督手段了然于心,做一个内行人,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确保监督能监督到点子上,工作做到党和群众的心里去。

学习方式可以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上门取经和交流研讨、以会代训和专门辅导等方式,切实把有益的知识吸收进去,把有效的手段借鉴过来,弥补自身我们自身的不足。

(四)积极探索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引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源泉。一要立足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历来制度的变革应该是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的过程。事物的发展变化首先从基层开始,基层受到原有制度中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方面,就会去试验,去创新,形成新的制度雏形、进而逐步试验、完善、总结、提高,从而推动工作的整体进步。这也是2015年中央18号文件所提出的人大工作的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要求。二要正确把握人大工作创新的方向。人大的创新不是标新立异,不是对法律、程序的背离,而是更好地探求贯彻落实之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内的创新,把虚的做实了,把没做的落到实处。法律和程序也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人大历史本身就是一部创新史。比如淮安开展的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就是对我们连云港“一个载体两项制度”的鲜活实践;比如专题询问,以前停留在宪法、监督法上,现在已经成为增强人大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工作的最有力手段。今年我们也将对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到时还要请人大代表到会向政府责任部门面对面的提问。三要充分发挥人大创新的主力军作用。人大工作能不能形成创新的风尚,能不能在创新问题上取得更多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尤其是基层人大负责同志有没有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和创新的能力。比如专题在调研中我们采取了“提前辅导、实地走访、听取报告、专家论证、跟踪督办”的五步工作法,对于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来讲就是创新;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情况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就是创新;给选民发放代表联系卡,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就是创新,其实创新无处不在。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新的形势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开创我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东海,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