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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引领 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更新时间:2017-06-28 16:44:33

 

坚持创新引领    
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地方人大监督实践,面对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研究新规律、新特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监督理论,丰富监督内容,探索监督形式,完善监督程序和方法,不断促进监督实践迈上新台阶。
一、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基本遵循
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提出明确要求,要“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定位和规律的认识。”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就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实行正确监督,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实行有效监督,就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创新人大监督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对一些创新的工作思路、办法、举措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得到认可后再实施。对在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有效解决方法,经同意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坚持于法有据,依法而为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人大工作的法律性非常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人大创新工作需要把握的基本要求。人大创新唯有于法有据,依法而为,方能行得通,走得顺,达到目的,取得实效。在创新工作前要先学法,使监督的程序合理合法,保证创新工作有理有据。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开展的深度、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中最具创新活力的工作,近年来,365日博在深化“双联”工作,密切人民群众联系中,通过“一题三单”(即一个问题形成报告单抄告单反馈单)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民生微实事。通过“创新富民我行动”、“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代表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分组监督“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让代表在监督实践中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增长才干,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成为创新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真正动力。坚持完善制度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保障。人大监督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和规范性都很强,这就需要有制度保障,通过制度来固化创新成果。人大工作创新,既要保持工作连续性,又要不断推出具有创造性的新亮点,这就要求人大的监督工作制度要及时修订、完善,或制定新的办法,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始终有章可循,避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体现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性特征。
三、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找准创新工作的着力点
创新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有效落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满意,这就需要我们找准工作着力点,精准发力。要突出问题导向,选准监督议题。问题是时代声音,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人大人员和力量十分有限,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一府两院”所有的工作进行监督,这就要求监督工作不能面面俱到。什么问题县委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关切,人大就监督什么。哪里问题严重,人大监督就要延伸哪里,这样人大监督才能得到县委重视和人民群众支持。要针对突出问题,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出发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集中力量、抓住关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搞形式主义式创新。近年来,我们针对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监督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突出监督“盲区”,拓展监督的宽度。目前,对“两院”监督一直是基层人大的薄弱环节或盲区。法律对司法独立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人大依法监督与司法独立是统一的并不矛盾。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关键所在,作用举足轻重。如果人大不去监督或无法监督,司法部门就有可能成为“独立天地”。人大法律监督虽然是诉讼外的监督,但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层次的监督。近年来,我们通过“两官”评议、个案评析、代表主动式参与旁听庭审并测评等监督手段,全方位拓宽代表对司法执法知晓渠道,充分发挥了代表的职能作用。信访工作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弱项。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纽带,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办理力度,建立规范的信访案的受理、批办、转办、督办、回复、报结等工作程序,建立人大接待处理人民群众中申诉控告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有序化的良性运行轨道。要突出监督深度,拉长监督链条。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完整的监督流程应当是始于发现问题,止于解决问题。发现问题是前提,推动问题解决是最终目的。人大监督就其本意而言,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监督应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目前存在问题一是监督事项内容多、范围广、层次复杂无法深入。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城市规划问题,限于知识能力结构等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虎头蛇尾”,怕得罪人不想深入,害怕“牵动荷花带动藕”,结果留下监督工作的“半拉子”工程。为改善这一现象,365日博及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群众走访座谈,听取汇报,问计于民,摸清情况,做到信息对称。对于重大监督事项,不仅要熟知它的现状,还应弄清它的历史背景;不仅了解它的演变过程,还应研判它的发展方向,将监督的链条拉长。如对审计问题整改的监督,财政部门预算的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年度工作报告落实的监督等,使监督环节连接为有机的监督流程,以取得预期的监督效果。要突出刚性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性。监督实效如何,与监督手段的运用有着密切联系。当前人大监督面临的问题大都是“疑难杂症”,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如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如果监督工作仍呈现程序性,柔性监督状态,可能效果不佳。为此,人大在行使监督职权时要有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决心,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变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综合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四、强化自身建设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
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创新工作的领导者,又是创新工作的组织者和实践者,还是创新工作的设计者和推动者。因此人大创新工作要求人大机关率先垂范,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忘初心。要始终牢记听人民声音、替人民代言、为人民履职的为民情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厘清职责,找准突破口,及时掌握群众需求,时刻深思监督之计,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要求的监督形式,要克服“看了,听了,议了,了事”的无所作为思想,要克服“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做到监督有始有终,有力有效,打造人民满意的人大及常委会。
 

《人民代表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