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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7-04-19 10:51:20

 

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年3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16日,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启发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范益春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县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安峰酸洗石英砂、西湖污水处理厂、西开发区跃进河、李埝乡畜禽养殖场及温泉九龙湾村分散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听取了县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3月23日召开县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局、牛山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关于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扩建情况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推动公众参与和规范信息公开,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2016年空气优良天数283天,空气优良率78.4%,PM2.5浓度值为50微克/立方米;COD消减670.76吨,氨氮消减54.87吨,氧化硫消减115.11吨,氮氧化物消减73.62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5%,还田率97%;境内主要河流水库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城乡居民饮用水达标率100%。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完成省确定的年度考核指标。
二、存在问题
(一)污染物超标排放仍然存在。一是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我县畜禽养殖总量大,养殖场多,且分散,部分养殖场环保设施不完善,粪便、粪水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群众投诉多,反映大;种植业污染大。大量农药、农膜、化肥不科学使用,造成农业污染大;农村垃圾和污水随意丢弃、堆积和排放,严重影响农村环境。二是水体污染突出。如城区玉带河、自清河、石英河及卫星河黑臭水体存在。三是大气污染依然存在。我县存在众多数量的小锅炉排放的废气与工业排放、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污染源叠加导致我县雾霾天气时有发生。四是一些个体业主受利益驱动,把周边城市停产的土小企业转移到西部乡镇,另起炉灶重新开张,严重污染了环境。
(二)环保投入有待加强。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滞后,污水管网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管网直径小、雨污没分流等问题,污水收集处理难度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有多家污水处理厂未完成设备维修养护及更换工作;有的污水管网只建成了部分主干管,无进户管网,管网覆盖率小,导致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量少。
(三)环保监管未形成合力。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务、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一岗双责、部门联动等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大环保”管理机制,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存在监管缺位。
(四)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由于环保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不少干部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入。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群众本身的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对农村的种种污染现象不能予以理性辨别和自觉抵制,没有把自己摆在主人翁的位置上,错误地认为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是政府的事,存在着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三是个别企业主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效益轻环保,超标和违规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要深入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同时要注重提升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文明理念。要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把环境保护工作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治理力度。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快推进城区内河流清淤疏浚及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见附问题清单)。二是要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大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力度,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措施,加强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三是要加大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新建或改建老城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健全排污管网维护机制,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四是认真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三)要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污染单位的治理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责任、司法机关的环境司法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要落实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议除国家和省规定的重要考核目标对比基数外,报告所列目标应与前一年度进行环比,以反映每年的变化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作分析,不能过于笼统;专业性强的内容要附加注解说明,以方便委员们进行审议;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形式,依法跟踪督查污染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
 
附问题清单:
    1、将西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摆到议事日程。
西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连云港市水污染排放标准》(DB32/18-1998)二级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意见》(苏政发〔2015〕52号)及东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海县关于落实市委2016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东委办〔2016〕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治理县高新区卫星河污染情况。
位于县高新区内的卫星河是西双湖水库的泄洪通道,也是高新区内的雨水通道和西湖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通过。
由于位于卫星河下游的河淤多年未得到清理及个别企业违规偷排,导致该段水质差。
3、新建或改建老城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
4、加快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