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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6-05-07 08:56:58

  

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3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

各位主任:

    为了进一步全面了解全县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330日,县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组先后来到同禧大酒店、吴江大润发超市、农贸市场、检测中心等生产、经营和检测场所,详细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和政府的监督管理情况。此前,调研组在深入调研的同时,还于320日发放了调查问卷,组织乡镇人大分别就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情况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调查问卷,为调研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40家,食品流通经营户5000余户,各类餐饮、作坊、摊贩7000余家。自《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履职尽责,法律宣传全面展开、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执法监管力度逐渐加大、专项整治效果日趋明显,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好转,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公众食品消费基本放心,为保障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县政

府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高县长为组长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同时设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各项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统筹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监管责任,食品的生产和流通逐步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监管力度,设有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现有在岗人员30人。近年来,每年检测各类计量器具17000余台件,定量包装商品量240个批次,具备食品类304种产品、450项参数,非食品类78种产品、130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开展食品检验1425批次,非食品检验500批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持续改善。每年针

对社会热点如食用油、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等问题,对全县食品卫生安全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共检查相关单位约2800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000多份,净化和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二、存在问题

全县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从调研情况看,全县的食品卫生状况和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体制不顺,部门联动机制难以发挥。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于去年10月实施,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做了新的调整,对日常食品的监管要求更高、责任更明确,目前监管体制和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除统一整治外,平时还是以各自监管范围的工作为主,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因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需要部门联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发挥仍需加强。

(二)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有的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甚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很多消费者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执法部门重执法、轻科普的观念和现象时常存在。

(三)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监管手段不够完善。一方面,检验检测水平低,县内现有的检验检测装备、手段、技术和经费不足,影响执法。另一方面,由于食品安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少数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差,实际执法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不高。有的农贸市场缺少开办者,无责任主体。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质量堪忧。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食品生产及加工点工艺简单、设备简陋、生产环境较差,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小摊点和小餐馆尤为突出;一些食品批发、零售()的法治意识淡薄,索证索票登记备案等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无法溯源;有些食杂店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食品卫生条件较差;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及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更是缺乏安全意识,简陋、分散、条件差,一人体检全家经营,有的甚至无证无照经营。

三、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各种媒体阵地,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质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观念,引导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操作,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的维权意识,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查询举报公共平台,让全社会及时了解信息动态,方便监督举报,为《食品安全法》深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组织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各部门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档,真正做到各环节上的无缝衔接。

(三)要探索监管方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把乡镇、农村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农村市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小作坊、小摊点和小餐馆等进行重点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防止反弹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执法水平。针对目前县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检验检测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县政府要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财政投入,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不断改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水平。要加强部门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培训执法业务、演练应急处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农村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装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要推进严格执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把百姓的食品安全始终放在首位,时刻牢记心头,坚持严查与重罚相结合,充分体现《食品安全法》的威慑和尊严。要严把责任追究关,不徇私情,不讲情面,执法更应守法,严格执法,为全县食品安全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