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8年 05月 24日 星期四
现在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理论动态
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6-02-20 11:25:36

 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在2015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于6月中旬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分成三个执法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的形式,对全县15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强环保工作领导,强化环保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法制意识,创新环保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全县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日益强化。县政府及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全面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加强宣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秸秆还田和开发利用取得成效。成立由发改委、财政以及农委等部门组成的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要点,在乡镇、村、组广泛宣传。在作业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对机械装置和作业进行检查。大力发展养殖业,鼓励养殖专业户、养殖场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进一步发展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等方式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秸秆利用逐步实现产业化的趋势明显。

    (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酸洗石英砂集中区环境监管,提高涉氟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加大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涉氟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数据传输正常。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已建成十个酸洗石英砂集中区,其中六个已经较好地发挥了源头治理的作用。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县财政局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村庄环境整治、秸杆焚烧、污水处理和绿化工程等方面,并足额安排环保局的各项经费运转。县教育局投入近百万元对高级中学、实验中学等学校食堂锅炉实施煤改气工程,减少废气排放;投入资金对校园水道进行改造,将校园污水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投入上亿元改造田径场、塑胶跑道等,投入几百万元用于校园绿化工作。与此同时,县卫生局投入800万元资金加大医疗废水和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多数医疗单位都按规定配备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房屋、废物收集桶和收集盒。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检查中了解到卫生系统个别医疗单位还存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排现象、废弃物警示标识不规范、废弃物管理者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小诊所、卫生室从业人员受利益驱使,为了蝇头小利偷卖输液皮条等医疗废物现象,这不仅给环境保护造成破坏,还危及群众的生活安全。

(二)环保投入有待增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涉农涉水种养渔项目,种养密度过大,大量的废水、废渣对水、土环境破坏较大。特别是一家一户饲养模式,为节省废水、废渣处理资金投入,项目周边地上、地下水质明显变差,严重影响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秸秆还田技术研究仍然滞后,秸秆还田成效不太显著。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医疗废水处置标准还不高,主要是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由于我县污水处理厂容量有限,后续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再深度处理没有做到,污染情况仍然存在。饮用水方面,全县70多家水厂,管理混乱,给定期检测带来困难。我县境内涉氟企业、酸洗石英砂企业众多,给环境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四)环保合力有待形成。我县境内水体质量不容乐观。水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部门均顾虑部门利益,经济发展有破坏环境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较少就涉农涉水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集中商讨会办,工作合力没有形成,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但执行力度较弱,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五)基础设施尚需完善。目前全县医疗单位对医疗废物采取收集暂存,交有资质的企业转运到工厂处置的模式处理。但是村级卫生室主要采取废物深埋、焚烧处理,或者运输到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处理,在运输过程中也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在生活用水常规检测方面,省规定的指标中有六项,因为缺少设施无法检测。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五位一体”的高度,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刊物、开展违法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法人守法经营、保护环境的自觉性。通过电视媒体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环境友好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充分发挥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要多措并举,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各方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保护落到实处。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一些消耗高、污染重、群众意见大的污染企业,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一些唯利是图、违规违法、偷排直排的企业和医疗单位,除了在经济上予以重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抓好集中区外酸洗石英砂的整治工作,加大对集中区内酸洗石英砂企业监管力度。让剩余的四个集中区尽快恢复生产,使酸洗石英砂集中区作为合法合规企业纳入监管,保障石英砂加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执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检查中了解到,因为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费和设备缺乏,监测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技术服务跟不上,导致许多检测工作无法进行。建议政府要加大对环保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全县污染处理容量,医疗废水要消毒后排放,并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层次处理。要全面提高我县环境监测手段和能力,在财政资金得到保证、执法装备得到加强的基础上,人员编制和人员配备也应相应得到增加,以满足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需要,为全县环境执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四)坚持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执法合力。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单靠环保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制度,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内容的考核力度,要支持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管。环保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综合监管,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水利、农业、土地、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